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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复试工作办法
2013-03-18 09:47 王冰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课程的考查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形式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要求,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由MPA教育中心主任及相关学院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全面负责MPA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和投诉。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3-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并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组长由MPA中心主任担任。复试的全部工作由MPA教育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的职责

1.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要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复试工作小组要做好有关复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负责;选聘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复试工作小组要对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与复试地点确定后,MPA教育中心办公室须提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考生。

2.MPA教育中心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应填写复试登记表。

五、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考查;

(2)对考生的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的考查;

(3)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的了解;

(4)政治理论考试。

是否复试英语,由当年的具体复试办法规定。

2.复试的方式

(1)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所占比例为笔试70%,面试30%。笔试时间为1小时。面试时间每名考生不少于15分钟。面试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

(2)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调剂复试

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考生参与专业学位调剂。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由外单位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填写调剂申请表,由第一志愿单位盖章。未经第一志愿单位盖章认可的,我校不予接收。

2.考生调出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本细则由MP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图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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