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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进程安排
2013-03-18 11:47 王冰 

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写作

及答辩进程安排

(2011年3月)

日期

活动内容

要求

在职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

6月20—30日

12月20—31日

1.研究生提出论文撰写申请

2.MPA教育中心审查研究生论文撰写资格

研究生完成应修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

分。

7月5日以前

1月5日以前

1.研究生论文意向初定

2.开题报告动员会

3.导师双向选择

研究生结合自己知识结构、工作实际进行论文选题

和导师选择。

7月10日以前

1月10日以前

1.MPA教育中心会同相关学院综合平衡导师选择与分配

2.导师确定

MPA教育中心结合本人志愿,在保障论文质量前提下,

合理安排指导教师。

9月10日以前

3月10日以前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并完成开题报告

2.审查课程学习成绩

开题报告应符合规范要求。

9月10—20日

3月10—20日

1.开题报告会

2.学位分委员会审查开题报告

3.公布批准论文撰写者名单

由MPA教育中心组织实施。开题报告应按期交至MPA

教育中心。

3月1日以前

9月1日以前

完成初稿并交导师

与指导教师多次交流,按导师意见修改论文。

3月30日以前

9月30日以前

1.论文定稿

2.申请答辩

按规范要求印制;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4月1—20日

10月1—20日

1.论文送审

2.MPA教育中心完成答辩会准备工作

由MPA中心办公室确定答辩日期、地点和答辩委员

会成员。

5月30日以前

11月30日以前

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由MPA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注: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图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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