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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13-03
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
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 (2012年4月修定) 一、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1.MPA研究生课程是指由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MPA教育中心具体管理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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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
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06年3月) 一、新生入学 1.报到注册 新生入学首先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入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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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
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006年3月) 本规定依据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MPA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经研究生院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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